我的旅途其实就是长期在一个地方的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些事情,并且要简单,我慢慢不喜欢很多写东西的人都喜欢的突然间很多感触一起涌来,因为我发现不动脑子似乎更加能让人愉快。 -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非常希望拥有一部跑车,可以让我在学院门口那条道路上飞驰到一百五十,万一出事撞到我们的系主任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过完整个春天,我发现每天起床以后的生活就是吃早饭,然后在九点吃点心,十一点吃中饭,下午两点喝下午茶,四点吃点心,六点吃晚饭,九点吃夜宵,接着睡觉。 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就是看不见球,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没事,还有角球呢。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一种很强烈的夏天的气息,并且很为之陶醉,觉得一切是如此美好,比如明天有堂体育课,一个礼拜以后秋游,三周后球赛,都能让人兴奋,不同于现在,如果现在有人送我一辆通用别克,我还会挥挥手对他说:这车你自己留着买菜时候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