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我又有了一个女朋友,此人可以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她是我在大学里看中的一个姑娘,为了对她表示尊重我特地找人借了一台蓝色的枪骑兵四代。她坐上车后说:你怎么会买这样的车啊,我以为你会买那种两个位子的。 老夏的车经过修理和重新油漆以后我开了一天,停路边的时候没撑好车子倒了下去,因为不得要领,所以扶了半个多钟头的车,当我再次发动的时候,几个校警跑过来说根据学校的最新规定校内不准开摩托车。我说:难道我推着它走啊? 所以我现在只看香港台湾的汽车杂志。但是发展之下也有问题,因为在香港经常可以看见诸如甩尾违法不违法这样的问题,甚至还在香港《人车志》上看见一个水平高到内地读者都无法问出的问题。 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当年冬天,我到香港大屿山看风景,远山大海让我无比激动,两天以后在大澳住下,天天懒散在迷宫般的街道里,一个月后到尖沙嘴看夜景,不料看到个夜警,我因为临时护照过期而被遣送回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