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采萱拿了装腐土的麻袋盖到他背上,对上他不悦的眼神,张采萱理直气壮,公子,万一我们路上遇上人呢?可不能让人大老远就看到你身上的伤,这砍伤你的可不是一般的刀。 那人先还清醒,路上昏昏沉沉睡去,到村西时又醒了过来,秦肃凛将他背到了最里面的闲着的屋子,放在床上。又起身出去拿了伤药进来,帮他上了药,用布条缠了,那人已经痛得冷汗直流,道:我名谭归。 按理说,上山的人一般都是陈旧的布衣,就算是她和秦肃凛,身上的衣衫也是特意换上的,更别提胡彻两人身上补丁加补丁的旧衣了。当下的布料可不如上辈子的牢固,稍微使劲就拉坏了,更别提上山被荆棘划拉了。 在这偏僻的青山村西山上有个富家公子,这谁也不知道。而且她天天转悠,就证明人不是她救的, 要不然她不可能不知道时间地点。 如今天气回暖,落水村那边早已退了洪水,应该可以重新造房子了,于情于理他们一家人都不能再借住了。 白面现在可是精贵的东西,得到了甜头的两个人,越发勤快,每日去西山上两趟,回来时辰还早,自觉帮着劈柴。 青菜这东西长得最快,天气合适的话,从下种到能吃只需要半个月,而且对温度也不是很强求,都城那边现在就有一点都不稀奇。 谭归一笑,苍白的脸上有些洒脱的味道,你们都带我回家了,于情于理我都该报上名字。